浏览数量:53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 2024-04-22 来源:本站
美好童年 远离犯罪
——石埠桥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传专题讲座
石埠桥小学 王彦力
为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素养,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我校于4月19日有幸邀请到明健珠律师为五年级全体师生做了一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教育讲座。
法律基本知识概述
明律师从法律基础概念讲起,由浅入深,向同学们科普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同学们都认真倾听,积极与明律师互动。同学们也更加明晰了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清楚自己在12--16岁这个年龄区间的底线在哪里。
案例分享———以案释法
明律师借真实发生的案例向同学们作出警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生活中觉得无所谓的事情恰恰踩到了犯罪的红线。明律师将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校园霸凌事件也借由真实案件呈现出来,从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的表现、校园霸凌的危害以及霸凌者会遭受什么样的后果,再到被霸凌者可以怎样求助,事无巨细的向同学们做了宣讲,拒绝校园霸凌,从我做起。
我们该怎么做?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对犯罪进行自我预防的基本条件。其次,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这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人格培养,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三,未成年人应当“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这是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白我防范的重要主观条件。
认识误区,是为了走出误区,了解犯罪,是为了预防犯罪。希望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健康快乐成长!
图片:袁峰
审核:王粤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