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善栖小】普法课堂进低段,法律种子入童心

浏览数量:17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 2025-06-20      来源:本站

普法课堂进低段,法律种子入童心


6月19日下午,栖霞中心小学的校园里充满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一场专为低段学生量身打造的普法讲座《民法典中的年龄与责任》精彩开讲,凌律师化身法治引路人,带领小朋友们走进法律的奇妙世界。

讲座伊始,凌律师以《民法典》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8岁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关法律知识。为了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凌律师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案例,将法律知识娓娓道来。如果不小心打赏了主播,爸爸妈妈能把钱要回来吗?同学们认为不能,因为根据生活经验,他们认为花出去的钱要不回来,但是凌律师告诉他们是可以的,但是用零花钱购买橡皮等学习用品不可以。照相馆未经同意使用小朋友的照片做宣传,这样做对不对?”“不满12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吗?”“一年级同学在玩耍时无意推倒他人致骨折,该怎么办?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引发了孩子们的热烈讨论。凌律师在讲座中一一给出了标准答案,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

在互动问答环节,凌律师精心设计了一系列趣味问题,检验同学们的学习成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几岁?”“《民法典》颁布于哪一年?”“谁能说一说,8岁的小朋友自己买的零食,爸爸妈妈能要求退货吗?问题一出,教室里立刻举起了一双双小手,同学们纷纷抢答。答对的同学不仅收获了知识,还获得了精美小奖品,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此次普法讲座不仅让低年级的同学们对法律知识有了初步的认识,更在他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要做知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用法律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撰稿:董翊帆

摄像:董翊帆

审核:于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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