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浏览数量:238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 2020-06-22      来源:本站

南京市栖霞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南京市教育局《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宁教〔2020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要求

1.入学年龄

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391日至20148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户籍审定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1)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儿童户口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儿童户口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户籍审定中其它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关于拆迁户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①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入,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②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③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拿到拆迁安置房,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入学。

关于户籍变更问题的处理

在招生工作开始后,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变更的,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就读确有困难或由外区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关于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原则上每套住房6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关于集体户或户籍空挂户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它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小学

1)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于626日至27日,在施教区小学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2020年,全区新开办南外仙林分校华侨城小学、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南京市花港第二小学3所小学。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前塘路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在该校区建成之前,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在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尧化门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尧佳路校区和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尧辰路校区中任选一所学校就读。

2)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区教育局将采取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空余学额实行电脑派位等方式,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符合上级相关规定。

3)符合政策照顾对象适当照顾。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我区户籍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民办小学

依法支持民办小学规范办学。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确需扩大招生范围的,需向区教育局申请,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2020年通过全市统一网络平台组织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学生一旦被民办小学电脑派中,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如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小学就读。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由原施教区公办小学安排就读。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并有参加民办小学或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意愿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75日至6日在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实行电脑派位入学。

712日,区教育局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程序,对栖霞区域内的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期间,纪检、监察、公证处有关人员,以及部分中小学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和民办学校的校长,将现场监督电脑派位的实施全过程,派位结果当场公布。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现场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3.特殊儿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严格做到“零拒绝”。普通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法定监护人来宁务工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可向区内指定的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小学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31日止);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31日止)。

在受理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各学校可查询随迁子女出生证、准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各学校接受的随迁子女,在编班、收费、评优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

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区入学。

三、日程安排

612日,公布《南京市栖霞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615日,召开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会议。

619日,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623日,公办小学发布招生入学公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62627日,公办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

72日,公布民办小学和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756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710日,公办小学上报招生登记名单。

712日,组织区内民办小学和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工作。

713日,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1324日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718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审核。

722日,公办小学上报随迁子女登记名单。

810日前,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四、招生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各级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2.加强宣传引导

要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3.严格规范招生

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施教区划分规范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起始年级要按照省规定班额招生。

4.严格问责制度

各学校要主动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晰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政策,强化招生管理。凡属本施教区内发生的有关招生矛盾和入学问题,要立足于自我消化,主动、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5.健全监管机制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区教育局将组织招生工作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督学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

6.建立应急预案

招生期间,各校要明确专人接待,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会商协调,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力求将招生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本办法有关规定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5570460    招生监督电话:85664178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2020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施教区范围fujian.doc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0612

 

 

附件

南京市栖霞区2020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施教区范围

学  校

施教区范围

学  校

施教区范围

南京市靖安小学

营防村,滨江村,陈店村,孙庄村,靖安村,联盟村,大棚村,靖安佳园小区,太平村(原前河村)。

南京市紫金小学

宁芜铁路以东、奔马路以南、燕西线以西、沪蓉高速以北所辖区域。

南京市长江小学

马渡村,上坝村,长江村,飞花村,南中村,太平村(原孔田村)。

南京市

太阳城小学

顾家营路以东、仙林大道--神马路以南、宁芜铁路以西、沪蓉高速公路东环段以北所辖区域。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中心小学龙岸花园校区

港城路以东原龙潭街道所辖区域。

南京市

花港第一小学

启迪大街以东、马高路以南、南湾营路以西、花港南路—运粮河西路以北所辖区域。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中心小学江畔人家校区

龙潭街道港城路以西所辖区域。

南京市

花港第二小学

南湾营路以东、马高路以南、花港南路以北栖霞区所辖区域。

南京市栖霞区摄山星城小学朝阳路校区

摄山星城步青路以东片区,孟北村,桦墅村,西岗村。

南京市栖霞区

迈皋桥中心小学

长营社区,南塑新村社区,合班村社区,晓庄社区,晓庄小区。

南京市栖霞区摄山星城小学天佐路校区

摄山星城步青路以西片区,西花社区,东阳社区(不含河北队),红梅村社区(下梅墓)。

南京市

丁家庄小学

春晓园社区、景和园社区、山水园社区、馨合园社区,紫金北郡,银贡山庄,熙景福苑,兴卫村社区(兴都片区)。

南京市炼油厂小学

南炼新村社区,甘家巷社区,栖化新村社区,滨江社区。

南京市中电颐和

家园小学

金宁新村社区,东井村社区,十字街社区,迈皋桥街社区,华电社区。

南京市

青秀城小学

奋斗社区,兴卫村社区(壹城片区)。

南京市栖霞区

石埠桥小学

石埠桥社区,五福家园社区。代招栖霞社区,南水新村社区,银矿地质社区。

南京市

丁家庄第二小学

汇虹园社区。

南外仙林分校          华侨城小学

湛墅路-红旗路-欢乐大道以东、欢乐谷南路以南、侨香路-悦康路-悦宁路以西、疏港大道以北所辖区域。代招江南厂社区,红梅村社区(上中梅墓、果木队),摄山村。

南京市

丁家庄第三小学

万寿村社区(不含依云华府、燕华花园),瑞丰园社区,秋韵园社区。

南京市栖霞区

幕府山庄小学

水吉路以南、和燕路以西、幕府东路以北栖霞所辖区域,望燕名居。

南京市金陵小学

和园校区

九乡河东路以东、仙林大道以南、桂山东路以西、龙王山山脉以北所辖区域。

南京市栖霞区

燕子矶中心小学

太平村社区,祥和雅苑社区(不含原吉祥村1组),电瓷社区,和燕路以西的南化新村社区和石化社区。

南京市金陵小学

仙林湖校区

元化路以东、纬地路—经天路以南、天佑路以西、仙林大道以北所辖区域。

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

燕春路以东、太新路以南、经五路(燕城大道)以西、燕尧路以北所辖区域,海赋尚城。代招和燕路以东、二桥公园以西、太新路以北栖霞区所辖区域,及徐家村、经五路(燕城大道)以东化工一厂家属区。

南师附中仙林学校

小学部亚东校区

仙林新村社区,咏梅社区,亚东社区,杉湖路社区,仙鹤社区,汇通社区,仙龙湾社区,汇杰文庭小区,万山庭院小区,保利紫晶山,朗诗钟山绿郡。

南京市晓庄小学(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小学分校)

和燕路以东、神农路以南、经五路(燕城大道)以西、栖霞大道以北所辖区域。

南师附中仙林学校

小学部南邮校区

文澜社区,羊山湖花园。

南京市晓庄第二小学(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小学分校)

北十里长沟东支以东、神农路以南、蓝燕路以西、迈化路以北所辖区域。代招燕子矶保障房片区和化纤新村社区。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尧辰路校区

新尧路以东、栖霞大道以南、翠林路—金尧路以西、尧佳路以北所辖区域。

南京市栖霞区

八卦洲中心小学

上坝村部分(含原大同村,原上坝村11、12队);七里村(含原七里村、原长江村);新闸村部分(含原新闸村,原五四村7—10队);下坝村部分(含原下坝村、原光明村10、11队,原光明村光明桥以东);八卦花园社区;东江村;外沙村部分(含原外沙东村3—6队)。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尧佳路校区

新尧路以东、尧佳路以南、仙新路以西、铁路以北所辖区域。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前塘路校区

翠林路—金尧路以东、栖霞大道以南、仙新路以西、尧佳路以北所辖区域。

南京市栖霞区

八卦洲中桥小学

中桥村:中桥片(原中桥村),五四片(原五四村1—4、12队),永宁片(原永宁村);外沙村部分(含原外沙西村,原外沙东村1—2、7队)。上坝村部分:上坝片(原上坝村1—10队);下坝村部分:光明片(原光明村光明桥以西) ;新闸村部分:五四片(原五四村5、6、11队)。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尧和路校区

尧化街道金尧路以南、尧新大道以西、太龙路以北所辖区域。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尧化门街校区

尧新大道以东、栖霞大道以南、新尧路以西、京沪线沪宁段铁路以北所辖区域,尧化街道京沪线沪宁段铁路以南、312国道以北所辖区域。

南京晓庄学院

附属小学

和燕路349号,晓庄村1-30号,新联二村,晓庄学院家属区,药科大学家属区,联珠一组(31-88号),下庙吴家庄,胜利三村,构件厂宿舍,中心村1-35号,吉祥1组、4组,胜利村(不带栋)

南京市南湾营小学

栖霞区宁芜铁路以东、沪蓉高速公路以南、马高路以西以北所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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